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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能源院携光伏小康工程走进畲乡
【日期:2018-01-19】

  

201712月底,浙江省景宁县光伏小康工程竣工并网发电仪式在东坑镇大张坑村光伏电站隆重举行。热烈祝贺由国电能源院助力实施的省级精准扶贫光伏小康工程东坑镇大张坑村光伏电站竣工投产,并网发电。可喜可贺!

 

光伏小康工程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实施精准扶贫,增强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的一项民生工程,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该项目于201710月开工,12月底就实现了并网发电,并网速度位居省市前列。项目的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国电能源院服务的光伏小康工程率先在该县光伏小康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此,政府领导给予高度肯定。

据悉,景宁县作为浙江省第一批五个试点县之一,率先推进光伏小康试点工程,该工程对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双增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国电能源院与各参建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积极合力推进光伏小康项目落地,确保项目真正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项目位于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充分利用当地光照强度较大,大气污染小以及充裕的山地资源等优越性条件,建设总装机容量398kWp村级光伏电站。根据理论计算该项目首年发电量约为41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燃煤发电相比,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公布的年度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每度电耗煤319g计算首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30.8,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11.5(除尘器效率取99)可减少SO2排放量约12.3(煤全硫分取0.7%,未脱硫)可减少CO2排放量约408.8吨,可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量约6.2吨,可节约纯净水约1640立方米

国电能源院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此次携光伏小康工程走进畲乡,实实在在让光伏小康工程发挥“小康”的作用,让当地村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晒着太阳就能赚钱”的民生工程。这也是国电能源院应肩负的重任。

(来源: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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